广西律师收费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下列新的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法
1、适用范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2、收费标准:500—2000元/小时
3、上下浮动幅度:20%
计费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包括律师向委托人了起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被限制
人身自由人员、出庭、参与调解和办理其它相关的法律事务的时间律师出庭的计费时间按实际出席时间的两倍计算,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的时间(包括前
往异地阅卷、调查、会见被告及出庭的旅途时间及必要的停留时间)和复印案卷材料时间,以实际所用时间的一半计时。
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
委托人也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对计费工作时间进行包干。
二、计件收费法
(一)适用范围:一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 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 1500 - 4500元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500-1500元,代理申诉和控告500-1500元,申请取保候审 :500 - 15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5000元。
(3)审判阶段: 4000—300000元。
基层法院一审的案件,1,000—20,000元/件;
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5,000—100,000元/件;
高级法院一审的案件,10,000—200,000元/件;
最高法院一审的案件,30,000—300,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2、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500—20000元
(三)上下浮动幅度:20%
三、按比例收费法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基本手续费500元/件,另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的 费率为6%
1—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 费率为5%
10—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费率为4%
50—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费率为3%
1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费率为2%
500万元以上 费率为1%
(三)上下浮动幅度:20%
四、风险代理收费法
由本所办案律师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额的30%。委托人在委托时只需支付办案费用,律师费可以在胜诉后支付,如不能达到诉讼目的,则不需要支付律师费。采取风险代理委托的委托人,应当提供抵押和保证,确保在胜诉后,如约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说明:
1、本收费办法中的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区物价局会同司法厅制定。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属28个国家级贫困县、22个自治区级贫困县(含防城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上述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附旧收费标准比较:
附: 广西律师收费标准(试行) - 桂价费字[2003]117号 四、代理仲裁案件
一、代理民事、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计件收费。按500—8000元/件计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的比例费率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基本手续费500元/件,另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10,000元以下的 费率为6%
10,001—200,000元部分 费率为3.5%
200,001—500,000元部分 费率为2.5%
500,001—1,000,000元部分 费率为1.6%
1,000,001元以上的 费率为0.8%
代理经济纠纷案件按上列标准收费。
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案件,可按上列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二、刑事案件
1、担任犯罪嫌凝人侦查阶段的律师或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及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每个阶段收费标准为2000元—--6000元。
2、受托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审判阶段被害人的代理人以及自诉案件自诉人或反诉人的代理人,可与委托人协商选择计件或计时收费:
(1)计件收费:以案件一审的级别管辖为标准收费。
基层法院一审的案件,2,000——15,000元/件;
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5,000——35,000元/件;
高级法院一审的案件,10,000——50,000元/件;
最高法院一审的案件,30,000——150,000元/件。
(2)计时收费:按150——600元/小时计费。
计时包括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
定额时间按实际耗时计算,包括以下项目:
①查阅案卷材料
②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其家属
③调查收集证据
④查阅案件相关资料
⑤庭前准备工作(包括书写辩护词、准备庭审辩护提纲等)
非定额时间,包括以下项目:
①开庭 以开庭时实际所用的时间的两倍计时
②在途时间(以前往异地阅卷、调查、会见被告及出庭的旅途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以实际所用时间的一半计时
③复印案卷材料 以复印实际所用时间的一半计时,计时收费以定额时间+非定额时间为基数结算。
3、受托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收费依照代理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的收费,依照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收费标准规定执行;代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收费,依照代理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代理仲裁案件的收费,依照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收费标准规定执行。